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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家电送的赠品 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担责吗?

.2017-04-12 .作者:王涛 .编辑:
导语: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也规定,即使是附赠品,也应当具备合格、合等级、合约定的品质,商家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假冒产品。

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:去商城买家电附送的赠品没多久就坏了,这个时候如果去退换,商家会以是赠送的商品为理由不给予退换。难道赠品就真的没有售后保障了吗?

对此,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,根据我国《合同法》规定,附义务的赠与,赠与的财物有瑕疵的,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。可以这样简单理解,即赠送商品也要享受三包服务的。

  另外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也规定,即使是附赠品,也应当具备合格、合等级、合约定的品质,商家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假冒产品。

  此外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否则,其内容无效。业内有关律师对此表示称,张贴“赠送商品概不退换”是一种违法的形式,应该视为内容无效。

如果消费者再遇到上述问题,一定要及时维权,千万不要忍气吞声,以为是送的东西就不计较了。其实,赠品也是在你购买其他产品时给予的,即你购买了东西才赠与,实际上赠品的成本已经分摊到付费的产品中,因此,商家应履行对赠品的“三包”义务。

标签: 家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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