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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期的冰箱着火,厂家又赔一台冰箱

.2009-02-10 .作者:郑州晚报 .编辑:
导语:

    荥阳陈增顺家使用了14年的冰箱着火了。昨日,在经过10多天的交涉后,厂家赔偿了陈家一台同型号的冰箱和2000元钱。荥阳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说,类似这样的维权,消协不会支持。律师认为这是厂家在“破财消灾”,法律是不支持赔偿的。

  2月3日,记者来到陈家,着火的冰箱还放在阳台上,冰箱表面有着明显的着火痕迹,可以看得出是电脑板位置处着的火。

  据陈增顺的岳父张老汉回忆说,1995年6月,陈增顺买了这台冰箱。今年1月29日,张老汉正在家中做饭,见放在阳台上的冰箱向外冒烟,慌忙跑过去打开冰箱门,一股火直冲了出来,他赶紧端来一盆水将火扑灭。“如果家里没有人,那着火的后果真不可想象。”

  陈增顺说,冰箱不能用了,里面上千元的年货也毁了,更严重的是,张老汉受到惊吓,精神恍惚了好几天。

  厂家赔了一台冰箱和2000元

  陈增顺当天便拨打了厂家的电话。第二天,厂家代表来了解情况,要求陈增顺出示使用说明书、发票等证据,但他没有拿出来。2月2日,厂家代表说只给500元的补偿,“冰箱已交付14年了,已经过了10年的使用安全期了,厂家就不承担责任了。500元不是赔偿,是人性化的补偿。”

  “这正在使用的冰箱着火了,厂家怎么能不赔?”陈增顺认为过了使用安全期,厂家可以不免费维修,但引发了事故,还是要赔偿的。“如果厂家不给我个满意的答复,等到3月15日,我拉到有关活动现场去曝光。”

  昨日,陈增顺获得厂家一台同型号的新冰箱和2000元的赔偿。厂家代表李先生说,这是厂家给予消费者最大化的补偿,而不是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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