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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额包装费 家电退换货规定霸王条款

.2010-03-24 .作者:365地产家居网(无锡) .编辑:
导语:

    三包明确规定:“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”一些家电生产企业和商家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,还纷纷延长了退换货的时间。在法规规定和厂商的承诺之下,消费者退换货本来是应该有保证的,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消费者要真正享受到这一服务,并不容易,因为很难逾越厂商们规定的高昂包装费门槛。

消费者质疑:退换货遭遇高额包装费

    一台洗衣机的包装费要占到整机价格的一半,这样的事听起来让人觉得不可思议,但就是这样不可思议的事,却让河南消费者孟女士碰到了。

    孟女士近日向本报投诉称,她今年五一以600多元的价格买了一台特价全自动洗衣机,不曾想用了才3天,洗衣机的甩干功能就坏了。她向卖场提出换机要求,卖场以相同的特价机已经卖完为由拒绝了,只答应修理,可修了两次都没修好。于是,孟女士要求退货,没想到卖场倒是答应得很痛快,不过却提出包装箱要保持完好,否则就要交300元的包装费。孟女士说包装箱早已卖给收废品的了,而且卖场提出的包装费过高,她不能接受。但卖场方面坚持300元包装费一点儿都不能少,并称是厂家统一规定。无奈,孟女士只好放弃了退货的想法。她对记者表示,就一个纸箱子加点儿泡沫板,怎么就能值300元呢?

    同孟女士一样,湖南娄底消费者姜山也遭遇到了高昂包装费的困扰。姜先生新买的冰箱出现了质量问题,他要求换货,可是由于提供不了包装箱,被商家开出了200元的包装费,没有商量的余地。姜先生对记者说,冰箱的价格才1400元,包装费却要200元,这太不合理了,何况当初购买时商家就已承诺“出现质量问题,7天内无条件退换货”,现在真要换货了,商家却辩称“无条件退换货是指给予退换货,并不是说不要包装箱”。最后,姜先生提出新换的冰箱不要包装箱,以此冲抵原来的包装箱,可依旧被商家以“包装箱只能一对一”为由给拒绝了。天气越来越热,没有冰箱实在不便,姜先生只好按商家的要求交了200元包装费。

    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,退换货收取高额包装费的问题,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,而且由于一些商家借口法律没有明确规定,从而使这类纠纷也成为了调解的难点。

标签: 家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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